商标被人抢注有什么办法可追回?
录入编辑:亿企优 [db: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2-21
有什么办法可以恢复注册商标?如果经营者没有注册商标,那么你的同行很容易搭上你的顺风车,你的同行很容易使用你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精力取得的果实,而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当你以后想拓展或壮大事业的时候,你会发现有很多恶性竞争对手,凭空出现很多障碍,你没有办法去应对。
如果发现有人申请的商标侵犯了你的权利,商标局已经发布了初步公告,甚至颁发了商标证书。还有别的办法吗?当然可以...有;
1.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核准并公告的商标不合法,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注册不予核准的意见。异议成立的,原初步审定商标不予受理注册。
2.无效声明;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注册的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或者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被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3.撤三;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俗称“第三次撤销”。
逾期不提供使用证据或者证据无效的,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4.法院;
商标局的决定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都不是最终决定。如果申请人不服复审决定,可以向成都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商标的上述程序是有原因的。这些程序的设立一方面是为了加强公众对商标审查的监督,减少审查中的错误。另一方面,要强化商标意识,给在先权利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一个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以后的权利冲突。如果认为自己的商标权受到了侵害,可以尽可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对方商标未获认证,会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
★对方已取得商标证书并声明无效。
★对方注册的商标已经撤回三年。
★法院诉讼。
如果你提出异议,商标局不接受,请不要放弃。商标局不受理,不代表评委会不支持!商事法官不支持,但不代表法院不同意!
商标保护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广大企业需要明白,上述所有方法都是费时费钱的。
如果你目前没有品牌保护的意识,比较好的办法是现在就改,早点保护注册。如果你一直注册,但是别人在抹杀你的人气,你就需要更好的布局了。知识产权保护不易,品牌发展不易,值得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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